ECHA丨REACH附件17(限制物質清單)更新增加全氟己酸限制要求
歐盟REACH法規附件17(限制物質清單)已更新,新增全氟己酸(PFHxA)及其鹽類和相關物質的限制要求3。以下是關鍵信息整合:
一、新增限制物質
PFHxA及其鹽類
定義:具有直鏈或支鏈全氟己基(C6F13-)的化合物,其官能團CF-直接連接非末端碳原子上的氧原子。
不包括:C6F14、C6F13-C(=O)OH/C6F13-C(=O)O-X'、C6F13-CF2-X'(X'為任意基團,包括鹽類)
PFHxA相關物質
定義:分子式為C6F13-的直鏈或支鏈全氟己基直接連接非末端碳原子的所有物質
二、管控要求
限值標準
25ppb(0.025 mg/kg) :適用于供一般公眾使用的紡織品、皮革、毛皮、獸皮、鞋類、食品接觸材料(如紙/紙板)、混合物及化妝品
1000ppb(1 mg/kg) :適用于所有PFHxA相關物質5。
生效時間
主要管控產品自 2026年10月10日 起實施。
部分產品(如消防泡沫)有更短的過渡期(18-5年)。
三、豁免條款
豁免條件 :
含直接連接至硫原子的C6F13-物質;
本法規生效前已合法上市的物品。
四、適用法規
該限制屬于 REACH法規附錄17 ,與POPs法規中的PFCAs/PFOA分開管理3。
總結 :歐盟通過REACH法規更新,對PFHxA及其相關物質在日常消費品、食品接觸材料等領域的使用設定了嚴格限值,自2026年10月起逐步實施,旨在降低其環境及健康風險。